主题: 土地承包出纠纷联动执行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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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4/3/2 9:42:58
  •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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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景东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联合龙街乡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成功执结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涉案3户村民息诉止争,切实保障了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案情简介:原告李某某1、李某某2、者某某与被告姚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系列案,经本院一审判决,要求姚某某向三位原告支付相关款项及复垦涉案土地并支付后续产生的土地流转价款。判决作出后,姚某某不服,向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姚某某迟迟不予履行,致使原告权益无法保障。三位原告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姚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材料,并多次联系姚某某,其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书确定的内容,但因涉案土地已无法复垦,愿意出部分复垦费,双方就复垦费标准产生巨大分歧。经镇、村两级相关人员与双方当事人协调沟通,均无果,该案一度陷入僵局。




2024年2月28日,经请示本院领导,执行局两名法官带领本院相关工作人员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司法所、派出所、村组干部一行到被执行人姚某某家及涉案土地所在地,在现场,经过多部门与申请人及被执行人沟通协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案件利害关系一一阐明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下一步,景东法院将继续贯彻“党委支持、政府协同、领导重视、上下联动”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机制,不断提高执行效率、规范执行行为,继续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司法为民理念,将当事人纸上胜诉的权益切实兑现成为“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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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图片/文字:杨 洋

编辑/一校:吴昊星

初审/二校:李华文

复审/三校:陶 懿

终审/签发:张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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